关于2011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二期)招投标操作指令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办库〔2001〕第17号

法规分类:国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1-03-09

执行日期:2001-03-0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国库局:

  现决定实施2011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存款)操作。

  本期存款期限6个月,计划存款量300亿元,存款起息日为2011年3月15日,到期日为2011年9月13日。本期存款招投标定于3月15日上午9点至9点30分,通过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招投标系统,面向2009-2011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银行进行。

  请你司(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