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0号(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40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4-04-10

执行日期:2024-04-1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巴基斯坦地理坐标北纬31°53'10.3"、东经73°41'28.4";北纬31°53'10.0"、东经73°41'10.8";北纬31°52'48.5"、东经73°41'11.5";北纬31°52'48.9"、东经73°41'28.8"四点连线所在范围内符合我国检疫卫生要求的水牛胚胎输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