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政策法规
外贸动态
常用工具
FOB & CIF转换
人民币大小写转换
科学计算器
度量制式转换
VIP会员
关于印发《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和离休干部医药费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会〔2003〕第1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3-01-08
执行日期:2003-01-0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公务员
医疗
补助资金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的会计核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
医疗
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
医疗
费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0]61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公务员
医疗
补助资金和离休干部医药费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有关单位,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公务员
医疗
补助资金和离休干部医药费,按照本规定执行;由其他机构经办的离休干部医药费,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件:公务员
医疗
补助资金和离休干部医药费会计处理规定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附件:
公务员
医疗
补助资金和离休干部医药费会计处理规定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的国家公务员
医疗
补助资金和离休人员医药费统筹资金的会计核算,现规定如下:
一、国家公务员
医疗
补助资金
(一)会计核算原则由经办机构经办的国家公务员
医疗
补助资金,应专款专用、单独管理,与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分开核算。
(二)会计科目设置设置“101现金”、“102收入户存款”(经办机构设置收入户的)、“103支出户存款”、“104财政专户存款”、“111暂付款”、“211暂收款”、“301公务员
医疗
补助基金”、“401公务员
医疗
补助收入”、“501公务员
医疗
补助支出”等科目。
(三)主要账务处理
1.收到国家公务员
医疗
补助资金,借记“收入户存款”(经办机构设置收入户的)、“财政专户存款”(经办机构不设置收入户的)科目,贷记“公务员
医疗
补助收入”科目。
2.将收入户的资金划入财政专户,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收入户存款”科目。
3.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借记“收入户存款”、“支出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公务员
医疗
补助收入”科目;将支出户的存款利息转入财政专户,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4.向定点
医疗
机构和定点药店预付的国家公务员
医疗
补助资金,借“暂付款”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按照规定的
医疗
补助范围和用途定期与定点
医疗
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
医疗
补助资金时,根据审核的
医疗保险
享受人员的
医疗
费支出数额,借记“公务员
医疗
补助支出”科目,贷记“暂付款”科目。采用其他结算方式支付
医疗
补助资金,借记“公务员
医疗
补助支出”科目,贷记“现金”、“支出户存款”科目。
5.期末,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基金类科目,借记“公务员
医疗
补助收入”科目,贷记“公务员
医疗
补助基金”科目;将支出类科目的余额转入基金类科目,借记“公务员
医疗
补助基金”科目,贷记“公务员
医疗
补助支出”科目。结转后,有关收、支类科目应无余额。
(四)会计报表由经办机构经办的国家公务员
医疗
补助资金,应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组织,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8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报出。会计报表格式如下:
资产负债表
会医补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
│ 项目 │行次│年初数│期末数│
├───────────┼──┼───┼───┤
│一、资产: │ │ │ │
├───────────┼──┼───┼───┤
│ 现金 │ 1 │ │ │
├───────────┼──┼───┼───┤
│ 支出户存款 │ 2 │ │ │
├───────────┼──┼───┼───┤
│ 财政专户存款 │ 3 │ │ │
├───────────┼──┼───┼───┤
│ 暂付款 │ 6 │ │ │
├───────────┼──┼───┼───┤
│ │ │ │ │
├───────────┼──┼───┼───┤
│ 资产合计 │ 10│ │ │
├───────────┼──┼───┼───┤
│二、负债: │ │ │ │
├───────────┼──┼───┼───┤
│ 暂收款 │ 11│ │ │
├───────────┼──┼───┼───┤
│ │ │ │ │
├───────────┼──┼───┼───┤
│三、基金: │ │ │ │
├───────────┼──┼───┼───┤
│ 公务员
医疗
补助基金│ 15│ │ │
└───────────┴──┴───┴───┘
公务员
医疗
补助基金收支表
会医补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
│ 项目 │行次│本月数│本年累计数│
├─────────────┼──┼───┼─────┤
│一、公务员
医疗
补助收入 │ 1 │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 │ │ │
├─────────────┼──┼───┼─────┤
│ 利息收入 │ 3 │ │ │
├─────────────┼──┼───┼─────┤
│二、公务员
医疗
补助支出 │ 6 │ │ │
├─────────────┼──┼───┼─────┤
│三、公务员
医疗
补助基金结余│ 9 │ │ │
└─────────────┴──┴───┴─────┘
二、离休人员医药费统筹资金
(一)会计核算原则由经办机构经办的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资金,实行单独统筹,与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分开核算。
(二)会计科目设置设置“101现金”、“102收入户存款”(经办机构设置收入户的)、“103支出户存款”、“104财政专户存款”、“111暂付款”、“211暂收款”、“301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401离休干部医药费收入”、“501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等科目。
(三)主要账务处理
1.收到同级财政部门拨入的
行政单位
和原享受公费
医疗
的
事业单位
离休干部的医药费,借记“收入户存款”(经办机构设置收入户的)、“财政专户存款”(经办机构不设置收入户的)科目,贷记“离休干部医药费收入”科目;收到企业和原未享受公费
医疗
的
事业单位
缴纳的离休干部医药费,借记“收入户存款”(经办机构设置收入户的)、“财政专户存款” (经办机构不设置收入户的)科目,贷记“离休干部医药费收入”科目。
2.将收入户的资金划人财政专户,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收入户存款”科目。
3.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借记“收入户存款”、“支出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离休干部医药费收入”科目;将支出户存款利息转入财政专户,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4.由财政专户向支出产拨入的资金,借记“支出户存款”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5.向定点
医疗
机构和定点药店预付离休干部医药费,借记“暂付款”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的
医疗
补助范围和用途定期与定点
医疗
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离休干部就诊、用药等
医疗
费时,借记“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科目,贷记“暂付款”科目。采用其他结算方式支付离休干部
医疗
费,借记“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科目,贷记“现金”、"支出户存款”科目。
6.期末,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基金类科目,借记“离休干部医药费收入”科目,贷记“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科目;将支出类科目的余额转入基金类科目,借记“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科目,贷记“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科目。结转后,有关收、支类科目应无余额。
(四)会计报表由经办机构经办的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资金,应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组织,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8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报出。会计报表格式如下:
资产负债表
会医统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
│ 项目 │行次│年初数│期末数│
├─────────────┼──┼───┼───┤
│一、资产: │ │ │ │
├─────────────┼──┼───┼───┤
│ 现金 │ 1│ │ │
├─────────────┼──┼───┼───┤
│ 支出产存款 │ 2│ │ │
├─────────────┼──┼───┼───┤
│ 财政专户存款 │ 3│ │ │
├─────────────┼──┼───┼───┤
│ 暂付款 │ 6│ │ │
├─────────────┼──┼───┼───┤
│ │ │ │ │
├─────────────┼──┼───┼───┤
│ 资产合计 │ 10│ │ │
├─────────────┼──┼───┼───┤
│二、负债: │ │ │ │
├─────────────┼──┼───┼───┤
│ 暂收款 │ 11│ │ │
├─────────────┼──┼───┼───┤
│三、基金: │ │ │ │
├─────────────┼──┼───┼───┤
│ 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 15│ │ │
└─────────────┴──┴───┴───┘
离休干部医药费收支表
会医统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
│ 项目 │行次│本月数│本年累计数│
├───────────────┼──┼───┼─────┤
│一、离休干部医药费收入 │ 1 │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 │ │ │
├───────────────┼──┼───┼─────┤
│ 单位缴款 │ 3 │ │ │
├───────────────┼──┼───┼─────┤
│ 利息收入 │ 4 │ │ │
├───────────────┼──┼───┼─────┤
│二、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 │ 7 │ │ │
├───────────────┼──┼───┼─────┤
│三、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结余│ 10 │ │ │
└───────────────┴──┴───┴─────┘
最新法规
1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9号(关于进口荷兰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56号(关于解除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3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8号(关于进口柬埔寨宠物食品加工用牛皮咬胶半成品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4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7号(关于塞尔维亚李子干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5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5号(关于进口匈牙利牛精液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6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4号(关于进口匈牙利鲜食樱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7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3号(关于进口塞尔维亚鲜食蓝莓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8
关于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反倾销措施再调查裁定的公告
9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2号(关于进口法国猪源性蛋白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10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1号(关于解除塞尔维亚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警示的公告)
热门法规
1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1号(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
2
关于公示2024年尼加拉瓜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拟分配企业名单的通知
3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42号(关于智利扁桃仁产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4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43号(关于进口巴西牛血液制品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5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44号(关于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管理措施的公告)
6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0号(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
7
关于2024年度符合申领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和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的公示
8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2021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的通告
9
海关总署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对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入网用户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10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45号(关于进口委内瑞拉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登录/注册
短信登录/注册
密码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注册
未注册的手机号验证后将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
订单支付
订单编号:
权益名称:
支付金额:
元
服务时长:
1
年
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更多权益,请前往《
会员特权
》查看。
请珍惜您的账号,不要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账号。
账号借给他人或批量爬取数据者将永久禁用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