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报送适应加入世贸组织进程清理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情况的函

发文字号:财法函〔2002〕第45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2-07-24

执行日期:2002-07-2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根据你办《关于报送适应加入世贸组织进程清理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情况的通知》(国法函〔2002〕196号)的要求,现将我部对涉及WTO的有关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的情况报告如下:

  近两年来,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按照你办及外经贸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部对涉及WTO的有关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清理,并积极开展有关文件的修改或废止工作。经过清理,拟由我部和我部牵头修改或废止的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共28件。截止目前,已有14个文件如期完成了修改或废止工作(其中5件已修改,9件已废止),其他14个文件的修改或废止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具体情况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