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同意人寿险保费免交水利建设基金的批复

发文字号:财综字〔1999〕第177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1999-11-02

执行日期:1999-11-0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人寿险保费免交水利建设基金的请示》〔财驻陕监字(99)第19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鉴于人身保险是具有返还性质的保险业务,其保费收入属于国家规定的免税险种,同意对你省开办的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水利建设基金。你省保险公司的其他保费收入仍按0.5‰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