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颁发《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文计发〔1996〕第64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1996-07-30

执行日期:1996-07-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我部制定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国统字〔1996〕205号)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于1996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随时函告我部计划财务司。

  《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