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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会〔2003〕第5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3-03-05
执行日期:2003-03-0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武警总部后勤部财务部,铁道部财务司:
为了贯彻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落实朱镕基同志对会计工作提出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要求,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会计诚信的氛围,现将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要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会计行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项重要职业,主要提供会计信息或鉴证服务,其服务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着经营者、
投资
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秩序。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中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新时期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真正担当起组织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任。要在全社会营造“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等会计职业道德意识和观念,树立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中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和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会计职业道德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树立诚实守信等会计新风尚;要通过座谈会、研讨会、演讲会、论坛、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活动,研讨和宣传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引导广大会计人员积极参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同时发挥思想文化阵地在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营造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氛围。
三、将会计职业道德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中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要将会计职业道德作为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纳入培训学时,力争做到使在岗会计人员都参加一次培训。为配合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工作的开展,财政部项怀诚部长主持编写了《会计职业道德》一书,作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中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组织会计职业道德继续教育的辅助教材。
四、积极探索和建立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中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准人、考核、奖惩、培训、退出等办法,研究完善将会计职业道德纳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范畴,同时结合会计从业资格发证、注册等工作,研究建立和实施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推动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化、法制化。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会计公信力的现实要求,有利于发挥会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中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把本地区、本部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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