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会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0-07-31

执行日期:2000-07-3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通  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2000年8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6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