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地质机械仪器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商市字〔2000〕第217号

法规分类:工商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0-09-22

执行日期:2000-09-2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地质机械仪器产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GF-91-0104)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地质机械仪器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06)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原《地质机械仪器产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停止使用。

  附件:《地质机械仪器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06)(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