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发《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文书样式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商个字〔1998〕第37号

法规分类:工商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1998-02-27

执行日期:1998-02-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个字[1998]31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文书的样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