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申请特殊标志登记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商标字〔1997〕第28号

法规分类:工商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1997-01-24

执行日期:1997-01-2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现将申请特殊标志登记有关文书格式予以发布。

  附件:特殊标志登记有关文书格式(略)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