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发〔1995〕第177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税收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1995-09-30

执行日期:1995-09-30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截止日期:2006-04-30

  【全文失效】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第一条第153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缓解国内新闻纸供应紧张的状况,保障报纸、刊物的正常发行,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对1995年10月1日以后报关离境的新闻纸停止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