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24〕36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4-04-06

执行日期:2024-04-0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