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32号(关于解除俄罗斯部分区域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第132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10-13

执行日期:2023-10-1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俄罗斯联邦弗拉基米尔州、巴什科尔托斯坦共和国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认可俄罗斯联邦罗斯托夫州、伏尔加格勒州、阿斯特拉罕州、斯塔夫罗波尔边疆区、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车臣共和国、印古什共和国、达吉斯坦共和国、卡尔梅克共和国、卡巴尔达—巴尔卡尔共和国、卡拉恰伊—切尔克斯共和国、北奥塞梯—阿兰共和国、阿迪格共和国、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外贝加尔边疆区、图瓦共和国、布里亚特共和国、萨哈林州、阿尔泰共和国科什阿加奇区地区等22个区域为口蹄疫免疫无疫区,允许上述区域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入境。俄罗斯联邦口蹄疫无疫区图示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