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通告〔2023〕第5号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9-26

执行日期:2023-09-2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5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会同宁波市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联合确定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