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字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第59号

法规分类:优惠政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9-22

执行日期:2023-09-2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现将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