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

发文字号: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公告〔2023〕第9号

法规分类:监督检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5-21

执行日期:2023-05-2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现将阶段性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特此公告。
 
  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
  202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