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支持城市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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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分类:企业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5-19

执行日期:2023-05-1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资环〔2023〕8号)要求,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对各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申报城市实施方案进行了竞争性评审,并将12个城市确定为2023年支持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详见附件)。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5月19日至5月26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联系电话:010-61965527  010-65645718
 
  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