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尼加拉瓜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安排协定税率的公告

发文字号:税委会公告〔2023〕第4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税收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4-17

执行日期:2023-04-1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尼加拉瓜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实施协定税率,2023年相关税目税率见附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