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2〕第236号

法规分类:增值税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2-03-29

执行日期:2002-03-2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规定,现将《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货物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印发给你们。
  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明细表所列供货单位向中机现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货物进行严格审查,对核实无误的予以免征采购货物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允许其进项税额抵扣其他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