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综〔2022〕第37号

法规分类:财政综合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2-07

执行日期:2022-02-0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