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增设大兴机场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复函

发文字号:统计函〔2021〕第47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1-06-15

执行日期:2021-06-1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北京海关:
 
  《北京海关关于申请增设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函》(京关统函〔2021〕145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并配套增设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北京区域)国内地区代码为“11136”。其中,第一、二位“11”代表北京市;第三、四位“13”代表大兴区;第五位“6”代表综合保税区
 
  该代码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北京大兴区域企业海关注册编码(10位数)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河北区域)与河北廊坊综合保税区共同使用国内地区代码“13106”,该代码名称“廊坊综合保税区”修改为“廊坊、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河北区域)综合保税区”。其中,第一、二位“13”代表河北省;第三、四位“10”代表廊坊、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河北区域)所在的廊坊市;第五位“6”代表综合保税区
 
  该代码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河北区域)企业海关注册编码(10位数)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为与现有的廊坊综合保税区企业相区别,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河北区域)企业海关注册编码第7位为“A”。
 
  三、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北京区域)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为“11139961”;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河北区域)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为“1310F961”。其中,第一至四位代码与海关国内地区代码一致;第五位“9”无特殊含义、“F”代表自贸区;第六位“9”无特殊含义;第七位“6”代表综合保税区;第八位“1”代表经济区划片区顺序号。
 
  该代码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企业在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调查子系统中“特殊贸易区域”栏目中赋码。
 
  四、上述新增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综合业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五、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北京区域)所在行政区划为北京市大兴区,行政区划代码为“110115”;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河北区域)所在行政区划为廊坊市广阳区,行政区划代码为“131003”。请你关注意接收企管司维护的JC系统参数,确保10位数海关企业编码注册的准确性。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