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50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汇发[2015]17号 本法规全文废止。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8年12月23日在电话中提出的疑问,现就我局汇发(1998)41号《关于国际收支证券投资统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2的部分内容明确如下:
“2.2.1申报表概况”中的“流通总股数”应该等于“2.2.4投资入持股数情况表”中各投资人“持股数之和”,投资人持股数不包括未上市流通的投资人持股数。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