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3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3〕第923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税收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3-07-31

执行日期:2003-07-3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海关总署《2003年出口商品统计目录》和科学技术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2003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同时结合各地反映2002年退税率文库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我们调整并核定了《2003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现将《2003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服务器上,请各地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