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会计制度》、《公路养护单位成本核算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交财字〔1987〕第828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1987-11-18

执行日期:1987-11-1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天津、上海市市政工程局:

  根据当前公路养护单位经济体制改革的情况,部对一九七九年颁发的《公路养护会计制度》进行了修改,并制定了《公路养护单位成本核算办法》,此件业经财政部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施行。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随时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