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能源部关于发布煤矿机电产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商同字〔1991〕第254号

法规分类:工商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1991-07-29

执行日期:1991-07-2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东煤公司、中国地方煤矿公司、各省(区)煤管局(厅、公司):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0〕13号文件精神,结合煤矿机电产品购销活动的特点,现发布煤矿机电产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GF—91—0106),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