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边境贸易进口商品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税〔2002〕第108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税收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2-07-01

执行日期:2002-07-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取消边境贸易进口商品己内酰胺(HS29337100)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减半征收的政策。

  请通知各地海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