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刊出版单位暂停征订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新出联〔2003〕第10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3-05-28

执行日期:2003-05-2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邮政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

  根据中央关于制止报刊摊派工作的总体部署,决定除科技期刊外,其他报纸、期刊的出版单位自即日起,至2003年9月底,暂停2004年度一切报刊征订活动。请各有关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要求有关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新闻出版总署 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邮政局
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