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2002年摩托车产品出口无偿招标中标企业名单及中标额度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2002〕第40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2-12-30

执行日期:2002-12-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机电产品出口招标办法》和《摩托车产品出口招标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批准,摩托车产品出口招标委员会对2002年摩托车产品出口额度进行了无偿招标。现将《2002年摩托车产品出口无偿招标中标企业名单及中标额度》(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发证机关严格审查申领许可证企业的《摩托车出口中标登记手册》、《发动机出口中标登记手册》、摩托车产品出口供货证明书和有效出口合同,按照企业中标的国际市场及数量核发出口许可证。对于摩托车产品出口转受让,请根据摩托车产品出口招标办公室出具的《受让证明书》或《摩托车产品出口受让通知》核发出口许可证。

  附件:《2002年摩托车产品出口无偿招标中标企业名单及中标额度

《2002年<span摩托车产品出口无偿招标中标企业名单及中标额度》 hspace=0 src="/upload/news/2006/2/25/tianli71282006225100351145.jpg" align=baseline border=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