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修订<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外经贸计财字〔1995〕第378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1995-08-28

执行日期:1995-08-2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各总公司:

  现将财政部、外交部《修订<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财外字〔1995〕25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外交部修订《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财外字〔1995〕25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