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99号 公布《2012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发文字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公告〔2011〕第99号

法规分类:部令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12-30

执行日期:2011-12-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发布《2012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1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2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检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