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公告

发文字号:财会便〔2011〕第73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12-08

执行日期:2011-12-0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7]6号),原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证券许可证持有人名称相应变更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7]6号),原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证券许可证持有人名称相应变更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财政部会计司  证监会会计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