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51号

发文字号: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第51号

法规分类:部令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08-04

执行日期:2011-08-0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106号公告公布了2011年3类热水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抽检不合格产品涉及8个太阳能热水器和3个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型号。根据《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财建〔2009〕1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上述11家产品抽查不合格的热水器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其家电下乡中标资格。

  附件:取消家电下乡中标资格的热水器生产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