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4号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1〕第64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10-25

执行日期:2011-10-2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规范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行为,维护考场正常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海关总署制定了《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见附件)。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海关总署2010年第66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