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夏 河南 北京 大连 辽宁 吉林 内蒙古7省区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办库〔2011〕第261号

法规分类:国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10-08

执行日期:2011-10-0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宁夏、河南、北京、大连、辽宁、吉林、内蒙古7省区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    

 宁夏、河南、北京、大连、辽宁、吉林、内蒙古

7省区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表

地  区

3年期债券

5年期债券

发行额(亿元)

招标日期

发行额(亿元)

招标日期

宁  夏

13

10月17日

(周一)

13

10月24日

(周一)

河  南

46

47

北  京

27

27

大  连

6

6

辽  宁

24

24

吉  林

31

32

内蒙古

29

30

合  计

176

 

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