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2010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有关情况的通知(四)

发文字号:财驻新监〔2011〕第97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会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09-22

执行日期:2011-09-2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申报企业:

  截至2011年9月21日,已完成网上申报企业1198家。书面审核已通过1076家。根据财政部《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审核细则》(财建〔2008〕396)号文件规定,2007至2010年棉花生产年度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今年将执行完毕。我办也将在规定时间内关闭申报网络,网上录入完毕的申报企业要尽快邮寄或送达我办书面材料以便及时进行审核。如超过规定时间申报,我办将不予受理,所带来的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如邮寄我办审核未通过的企业,需按照我办剔除的原因,尽快重新准备资料进行申报,未按要求重新进行申报的企业,我办将予以剔除。所带来的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2010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邮寄审核登记表四》。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