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完善退牧还草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西部〔2011〕第1856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08-22

执行日期:2011-08-2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牧)业厅、财政(务)厅(局):

  为进一步完善退牧还草政策,巩固和扩大退牧还草成果,深入推进退牧还草工程,我们提出了《关于完善退牧还草政策的意见》,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完善退牧还草政策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  业  部
  财  政  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