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51号 关于赋予及注销企业石油经营资质的公告

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11〕第51号

法规分类:部令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08-12

执行日期:2011-08-1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销售分公司、厦门绿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汇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