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7号(关于发布201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稿)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1〕第47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07-31

执行日期:2011-07-3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是我国制定及实施进出口税则、贸易管制、统计以及其他各项进出口管理措施的基础目录。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发布了201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为履行《协调制度公约》缔约方的义务,保证新版《协调制度》目录在我国的有效实施,现发布201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稿(详见附件),供有关部门及单位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