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通告

发文字号:会协通告〔2011〕第3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07-25

执行日期:2011-07-2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会协[2011]4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了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现将《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Ο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