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3号(关于对汽油等33个税号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1〕第43号

法规分类:关税征收管理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06-30

执行日期:2011-06-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7月1日起,对汽油等33个税号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