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税委会〔2011〕第12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会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务院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06-23

执行日期:2011-06-23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截止日期:2024-05-15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7月1日起,对汽油等33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