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专员办关于填报土地整治相关资金调查表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驻苏监〔2011〕第69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06-16

执行日期:2011-06-1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市、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相关资金收支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财监[2011]54号)要求,江苏专员办已于6月13日开始对省级展开调查。为及时完成这次对全省的专项调查工作,现将调查表(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填写。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填报单位

  (一)调查表以市、县为基本填报单位,市属区及开发区按财政结算体制归属填报;

  (二)同一市或县调查表由财政局牵头,财政局和国土局共同完成;

  (三)附表1中“省级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县填写。

  二、指标填报要求

  (一)严格按各报表填报说明要求填列各项指标;

  (二)中央级和省级土地整治资金的征收、安排使用由省填列,市县不重复填列(附表1除外);

  (三)按报表要求盖章。

  三、上报要求

  调查表一式四份,其中三份于7月5日前寄送专员办(专员办、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数据;一份留存,供调查组现场调查时使用。

  寄送单位: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一处

  邮寄地址:南京市百子亭8号

  邮编:210009

  电子邮箱:jszyb_yc@163.com

  四、调查表格式电子件在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网页上提供下载,网址:http://jsz.mof.gov.cn。

  五、联系方式

  填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

  江苏专员办 曹正军   电话:13851884418

  江苏省财政厅 曹会萍 电话:13337801561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孙卫东  电话:13851673955

  附件:1、江苏省______市(县)土地整治基本情况表

  2、江苏省______市(县)土地整治相关资金征收管理情况调查表

  3、江苏省______市(县)土地整治相关资金筹集支出情况调查表

  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