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专员办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自查和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驻陕监〔2011〕第52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03-04

执行日期:2011-03-0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各有关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陕西、西安、西北、宝鸡分所:

  为及时掌握陕西省辖区内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下同)的执业情况,进一步提高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构建科学长效的行政监督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财监[2009]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工作的意见》(财监[2010]50号)的相关规定,我办决定建立陕西省辖区内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自查和信息报送制度,并组织开展2011年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制度

 2011年自查工作指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执行的2010年年报审计业务、2010年度其他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不含2009年度年报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的自行检查。这项工作既是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监管部门丰富监管手段、延伸监管链条、提高监管效率的有益补充。陕西省辖区内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应于年度终了结合工作总结自行组织开展审计业务、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的自查工作(以年报审计业务为主)。自查工作应以促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审计执业风险为重点,及时发现涉及内部管理、影响风险控制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自查工作和整改情况将作为我办开展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基础资料,结合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处理处罚情况,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照统一的分类管理标准,确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程度和监管需求。

  (一)自查工作的时间

  2011年自查工作于2010年年度终了至2011年5月31日结束。

  (二)自查工作的范围

  2011年自查工作范围包括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年报审计业务、其他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不含2009年年报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以及2010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总分所建设、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

  (三)自查工作的内容

  自查以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为核心,涵盖办所条件、内部治理、质量控制、会计信息、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具体包括:审计准则的执行情况;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审计业务的承接情况;审计客户及分布情况;应向财政部门备案事项的报备情况;本所会计信息质量情况;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执业情况和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情况;接受其他部门检查及处罚情况等。

  自查工作完成后,应形成全面完整的自查工作总结。

  二、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是提高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时效性和针对性的必要措施,也是实现监管方与被监管方信息沟通、良性互动的有效手段。按照不增加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额外工作量的原则,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一)报送时间

  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上年度年报审计业务情况预报送,5月31日前完成全部信息报送工作。

  (二)报送方式

  2011年3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5月31日前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形式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三)报送内容

  2011年3月31日前报送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分客户统计表(格式见附表1);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签约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表2、3)。

  2011年5月31日前报送自查工作总结,以及按年报审计情况修改完善的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分客户统计表。

  因工作需要,报送的其他信息另行通知。相关电子表格(附表1、2、3),可登录我办门户网站http://sx.mof.gov.cn下载。

  (四)报送数量

  根据我办监管重点、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分布和审计业务收入情况,各所应报送本所审计的全部上市公司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分客户统计表,其他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报送数量暂按以下标准执行: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宝鸡分所)报送2010年度年报审计业务收费(以审计签约约定的收费金额为标准,下同)前40名客户统计表;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西安分所报送2010年度年报审计业务收费前30名客户统计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西安分所、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五联分所、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西安分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所、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报送2010年度年报审计业务收费前20名客户统计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西北分所、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报送2010年度年报审计业务收费前15名客户统计表。

  各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签约情况区分已签约和已有签约意向两种类型,全部统计报送。

  三、相关要求

  (一)有关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自查工作,并把建立自查工作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作为增强风险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执业质量的重要措施,纳入内部管理制度范围,并严格执行。

  (二)有关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应指定自查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专门负责自查、整改和信息报送日常工作,并做好与我办的联系与沟通。

  (三)我办将加强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报送信息的分析利用,建立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历史信息资料库,为确定专项检查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提供依据。对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资料报送情况,我办将予以通报。

  (四)以后年度自查工作范围和报送时限按本通知要求顺延执行。

  (五)我办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李军胜 联系电话:029-87624577,15891781262

  管晓明 联系电话:029-87611442,18991228695

  通讯地址:西安市莲湖区甜水井2号中财大厦526室

  邮政编码:710002

  电子邮箱:sxzybsc@163.com

  附件:
  1、年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分客户统计表
  2、年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签约情况统计表1
  3、年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签约情况统计表2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财驻陕监[2011]052附件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