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部门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驻甘监〔2011〕第13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01-19

执行日期:2011-01-1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

  为做好2010年度部门决算审核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授权各地专员办加强对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预算财务监督的通知》(财金[2003]69号)、财政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4]130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流程

  你局应在上报总会10个工作日前,向我办报送拟上报的决算及相关资料,我办对已受理审核的申报材料,采取“审核小组初审--处室负责人复审--办领导审签”的程序,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签署审核意见。

  二、应报送的资料

  请你局于2011年1月25日前,向我办报送以下资料:

  1、申请审核决算的报告及拟向总会报送的决算;

  2、派出机构所有资产、资源的盘点表;

  3、项目支出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说明;

  4、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情况;

  5、决算前与开户银行的对账情况;

  6、年度预算收入、支出及资金结余情况;

  7、未完工基建项目预算实际完成情况;

  8、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职能部门:财政部驻甘肃专员办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谭红梅  联系电话:0931—8465556

  联系人:张文丽   联系电话:0931—8465551

  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