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9〕第388号

法规分类:企业所得税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9-07-17

执行日期:2009-07-1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上述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培训及软件修改等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报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