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15号(关于海南省进出境游艇管理规定)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1〕第15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03-11

执行日期:2011-03-1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规范海关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的管理,明确游艇及其所载物品通关手续,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及其所载物品监管暂行办法》,自2011年4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及其所载物品监管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