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农〔2011〕第9号

法规分类:农业财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02-26

执行日期:2011-02-26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截止日期:2016-08-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规定本法规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务)厅(局),总后勤部财务部、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

  为加强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的管理,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财政部、水利部研究制定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水利部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