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会〔2010〕第26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0-12-29

执行日期:2010-12-2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财政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