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2010年第107号(关于发布《2011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发文字号:联合公告〔2010〕第107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0-12-30

执行日期:2010-12-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发布《2011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见附件),本目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2010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2011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xls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